小松踩奶

目光相撞,自此所有河流在我体内鸣响

—— 【文鑫】桃子

Ästhetik der Liebe联文|《盲女》


/乡土文学  私设勿上升

上一棒美女 @茶茶茶_饼 



00


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


文/小松踩奶


01


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在我们村里,如果你问桃子是什么,村里的小孩十有八九会先告诉你:桃子就是傻子。


很奇怪对吧?因为无论你在哪里,也查不到桃子有傻子的意思。桃子,明明就是一种甜蜜的水果,在我们这里却被冠上这样的意义。而事实上,如果你再多问一句,谁是桃子,你就会听到这样的回答:


刘耀文他哥丁程鑫就是桃子,桃子就是丁程鑫。


这句话对我来说印象过于深刻,以至于时至今日,我都会在看见桃子的时候想到它,顺便,也会想起丁程鑫,想起他古怪而疯癫的行为,以及那些像拼图碎片那样泛黄而残存的往事。


当然,这些都是后话了。


小时候,我和刘耀文是顶好顶好的朋友,他白嫩嫩的,长得像刚剥出来的莲蓬。刘耀文什么都好,就是有这么一个哥。


他哥不会说话,见到我们也只会嘿嘿傻笑,当然,他哥哥的走路方式也很奇怪,一跛一跛的,原因好像是因为几年前偷了人家家里种的桃子,被他爹狠狠打了一顿,打断了左脚的半只脚掌,所以他只能用后半只脚发力,这导致他走路时连带着肩膀也会一高一低的起伏。


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,我们孩子热衷于捉弄桃子,跟在他身后模仿他怪异的走路方式。我们之所以这样胆大,是因为我们心知肚明,桃子不会和我们生气,他傻得厉害,纵使拳脚真的落在了他的身上,他也不会喊痛,傻子怎么会知道疼?所以我们总会想出各种招数捉弄他,来满足我们所谓的好奇心。


刘耀文从来不肯帮他,也是,有这样一个哥哥,撇清关系还来不及呢,他只会不言不语地看着我们,从不参与,但也不会阻止,冷静地充当旁观者。


丁程鑫是桃子,可是却怕桃子。我们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发现,原来丁程鑫对桃子毛过敏,会浑身起红疹。但是他竟然时常爬到山上摘桃子给刘耀文吃,不过这些桃子无一例外丢进里小溪里,没人敢吃桃子摘的桃子,万一染上和桃子一样的病,那就当真是奇耻大辱了。


刘耀文也不吃,他明明爱吃桃子,单单不吃他哥摘的,所以每次面对丁程鑫讪讪的笑,刘耀文总会把大门反锁。


当年村里流行斗蟋蟀,麦地里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我们的身影,每当有人家找不到孩子,去麦地里看看,十有八九是在那里。


刘耀文有一只品相绝佳的油葫芦,勇猛好斗,好多孩子都想要拿零食啦,小人书之类的去换,不过刘耀文是说什么都不肯的,毕竟这么好的蟋蟀,再找一只并不容易。


不过,就是这样一只油葫芦,被丁程鑫喂食的时候撑死了,肚子都裂开,从里头流出褐绿色的汁液,一只蟋蟀就这样惨死。大多数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,只是丁程鑫不知所措地站着,茫然无助的,小心翼翼地去扯刘耀文的袖子,被那人狠狠甩开。


“我再也不要你这样一个哥哥了。”


傻子就是傻子。我看着周围的人围着他看,很快,丁程鑫又开始傻笑,甚至有些瘆人,桃子笑得格外疯癫,他晃着他一高一低的肩膀走到他家窗前,邦邦地拍着窗玻璃。


“耀文,耀文,我给你抓只新的。”


“耀文耀文,你别不要哥啊,哥害怕。”


众人见没什么好戏可看,都四散回了家,各自做事去了,在我的记忆里,那晚的拍打声响了很久,后半夜开始下雨,雨越下越大,逐渐将声音吞没,我爬起身子来朝窗外看,黑洞洞的一片,桃子应该是哭了吧,大雨里隐隐约约有人哽咽的声音,可是谁又在乎呢。我翻了个身,再次熄灭了灯。


刘耀文当真再也没有理过他的哥哥,可桃子还是桃子,每天疯疯癫癫地跑,无论见到谁都会眯起眼睛来笑,傻子啊,真是傻子。


麦收之后,田里就只剩光秃秃的一片麦茬,孩子们也不愿再待在哪里玩。丁程鑫还是每天去山上摘桃子哄刘耀文,被刘耀文扔掉的桃子在臭水沟里逐渐腐烂,常年累月被果蝇围绕着,旧的还没完全分解,又会有新的被丢进去。丁程鑫他的手掌因为红疹的缘故一直像是溃烂的样子,邻居张婶看不下去,劝刘耀文爹带着丁程鑫去镇上看看。


“他个桃子,我巴不得他早点死,看个屁喽。”


也是,桃子和他一点也不沾亲,要不然怎么人家一家姓刘,桃子怎么会姓丁呢。


他娘就是个桃子。


丁程鑫的娘是刘耀文他爹从山沟里捡回来的,捡她那时候,她的肚子估摸着也有六七个月大,不久后,丁程鑫就出生了,姓随他娘,毕竟不是自己的骨肉,姓刘反而会叫人嚼舌根。


他娘死得早,丁程鑫的生命倒是挺顽强的。他娘是真的有病,而他好像只是傻,没有人见过他像他娘那样发疯。


新年那段时间里我因为发烧过得浑浑噩噩,听闻刘耀文下河摸鱼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里,好在被路过的大人捞了上来,不过一直昏迷不醒,也不见好转。我偷偷去看他,他的手好冰,整个人都是冰的。听娘说,只有死人才是冰的。我害怕得不行,竟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地嚎啕大哭起来。


刘家确实穷得揭不开锅了,也就是在那个时候,刘耀文他爹才决定,要把傻子卖了。一方面,家里少张吃饭的嘴;另一方面,这也是刘耀文的意思。谁会愿意有一个傻子哥哥呢?


所以新年一过,丁程鑫就被他爹卖给了陕西的一家煤窑。来接他走的是一辆厢式货车,丁程鑫第一次发疯,嗓子都要喊破,撕心裂肺,嘶哑的声音惨烈而凄厉,好像索命的厉鬼,几个村妇实在不忍心看下,纷纷皱着眉头回了家。


他爹找来了几个邻居一起帮他,四个大汉,愣是没有拖动他,反而被他咬得满手鲜血。


桃子就是在那个时候疯的。


母亲生拉硬拽着我回家,我的头却一直扭向身后,我第一次见到人也可以有那样一双眼睛,血红色的双眸。


桃子的牙齿被他爹打掉三颗,他一直在叫一个名字:“刘耀文,阿弟......刘耀文......”


后来怎样我再不知道,我只知道,在送完年之后,村里再也没有了桃子。


02


其实,桃子一开始不是疯子,在我印象里,我很小很小的时候,丁程鑫便会带着我和耀文一起上山,他手很巧,会编像小说里侠客戴的草帽,会做盛蘑菇的小篮子。我记得他很爱笑,笑起来眼睛会眯起来,像弯弯的新月,更像狐狸。


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丁程鑫变成这样的疯子的,记忆好像断片了一样,那段空白的时间大概有一年,一年之后,村子里就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桃子。


我曾经问过刘耀文这是怎么一回事,那是我们唯一一次吵架,刘耀文一向脾气很好,只是那一次,却猛地扑上来,像一头失控的野兽。


我还记得他说的,他说,不是我,我不是故意的。


话说回来,桃子走了之后,这个村子好像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,也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变得安宁,总有几家为了你多用我家一点水,多占我家一块地而争吵。不过,无聊的时间变得更长了起来,失去了模仿的对象,孩子们的乐趣变少,到还是被困在那片土地里,满目荒野。


说目光短浅,好像也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,胸无大志,反而让我们更加自在。有些时候,我总能记起丁程鑫,想起他怪异的走路姿势,记起他手里的桃子。那些被刘耀文扔掉的桃子,如果落子落得好的话,或许已经长出小树苗来了。


我们顺利升了初中,刘耀文在奥数竞赛里拿到了一等奖,破格转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,这一年里,他个子高了许多,人也黑了不少,人群中格外醒目。


就在我们以为他会这样顺风顺水地过下去的时候,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这样平衡的生活。


丁程鑫,那个桃子,回来了。


桃子回来的那天,正值阳春三月,山间桃花开了一大片。其实每年除了收桃子的季节,最忙的时刻莫过于此,花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未来的收成。


桃子是在村口被人发现的。


丁程鑫黑了,瘦得皮包骨头,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,已经和乞丐别无二致。他的身上都是煤灰,脏兮兮的,可也遮不住身上的淤青,应该是偷偷从煤矿上跑出来的,看来没少挨打。


让我们惊异的是,从山西到我们这里,几个小时的火车,这疯子是怎么回来的,走了多久,这一切都成了未解之谜。


他瘦得可怕,摸上去像一把干枯的骨头,或许连刘耀文他爹都动了恻隐之心,桃子终究还是回到了村里。


桃子的恢复能力好得吓人,三日之后,我们就又能看着他一瘸一拐地在那条土路上走,只是不同的是,没有人再去模仿他。时隔三年,我们早已不会对那样幼稚的游戏感兴趣,桃子固执地去到原先的小学教室找刘耀文,那里当然不会有他要找的人,小学增设了电子门,雇佣了保安,看那保安拿着电棍驱赶他,好像成了另一种值得观赏一番的趣味小品。


桃子最后还是找到了他弟上学的地方,这理所当然成了刘耀文的烦恼,没有人愿意有这样一个哥。怎么说呢,其实从很久之前,我就对刘耀文产生了一种距离感,他似乎成为了这座封闭的小村庄与外界城市联系最紧密的人,他有了高我们一等的身份地位,我们由同伴变成了仰慕者与被仰慕者的关系,而这样关系的打破,是因为丁程鑫的出现。


果然,那年六月,桃子成熟的时候,丁程鑫的疯病又犯了,他将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当成了刘耀文。


那小孩在挣扎的过程中掉进地窖里受了重伤,丁程鑫免不了一顿毒打,那天下午,整个村庄似乎都是他的惨叫声。第二天一早,我途经他家院子,看到地面上斑斑驳驳地血痕,浑身都开始冒冷汗,也不知道,疯子到底知不知道痛。


我倒希望他是能知道痛的,要是知道痛的话,他就不应该跑回来,怎样他都是要挨打的啊,何必回来受这个折磨呢?


03


从那以后,刘家又开始商量起了第二次将丁程鑫送走的计划。他们打算,把丁程鑫送得远远的,再找个车站把他丢下,确保他再也不会回来


我问刘耀文,你真的舍得把你哥送走吗?


他这次没有说话,沉默很久之后,他像是要让自己下决心那样,笃定地说:“我早就不需要他了。”


他告诉我,这没什么的,大城市有收容所,会专门收容像丁程鑫这样的人,他们会对他很好的。


我什么也说不出来,但冥冥中,我感到,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丁程鑫。


刘耀文最终还是带着他哥上了火车。


火车由南向北,丁程鑫显得格外兴奋。终点站到达首都北京,刘耀文带丁程鑫吃了一顿地道的京菜。他们去了北京的夜市,人潮汹涌中,丁程鑫突然拉住刘耀文的手,朝他温柔的笑笑,那一刻,刘耀文愣住了,这一笑,把他拉回了七岁那年的夏天。


“耀文,你能……叫我一声哥吗?”


这个词,已经很多年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

刘耀文终于开口,他叫他:“哥。”


他在那一刻动了心,但是,丁程鑫终归是要被赶走的,这个村庄太小,他注定没有办法被容下。


他说,“哥,我和你一起玩捉迷藏好吗?你闭上眼睛。”


丁程鑫转过身,闭上眼睛,他说,“好。”


刘耀文回来了,丁程鑫却没有回来。不久后,刘家便搬离了这里,我们曾经答应要电话联系,也不知道在多久之后,那通电话便再也打不通了,我和他彻底断了联系。


我知道,在刘耀文回来的那晚,他痛哭了一夜。在他的床上,丁程鑫留给了他一筐的桃子。


我是为什么知道的呢?因为在那筐桃子上,留了一张纸条,是丁程鑫拜托我帮他写的。


“耀文,别担心,哥虽然不在了,但还给你准备了桃子,记得要吃。”


一共二十个桃子,让丁程鑫两只胳膊上全是红疹。


从来没有吃过这些桃子的刘耀文,沉默地,吃掉了全部尚且青色的酸涩桃子。


04


唉,如今已经步入中年的我,怀着这样复杂的情绪写下这个故事。曾经,我以为自己厌恶的是刘耀文的抛弃、刘父的狠毒、村民的冷漠,可是现在想来,我应该厌恶的,是自己。我明知这是标记着他痛苦遭遇的走路方式,却肆无忌惮地模仿;他因为爱而存在的坚持,被我视作笑柄;他经受非人的折磨,我却和众人一样充当冷漠的旁观者;他曾经向我们发出求救的呻吟,我却因为害怕置之不理。


站在断头台上,我也理所当然地充当了刽子手,如今我无法直视的丑恶嘴脸,早就在我脸上成为了面具。


我其实知道,我想,刘耀文也是知道的,只是我们同样,不敢面对自己的过错,为自己找所谓的借口开脱。


丁程鑫不是天生的桃子。在我们七岁那年,山里下了很大的一场雨,那天,刘耀文嚷着要吃桃子,丁程鑫独自上了山,却一夜未归。


那晚,刘耀文哭着来敲各家各户的门,只是因为这样大的雨,我们没有谁愿意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救一个和我们关系不大的人。


第二天早上,丁程鑫在山崖底下被人发现。后脑勺的位置流了好多血,血渗透到石头上,像一块残破的印章。他的周围,散落着几个熟透的桃子。


从那以后,刘耀文就再也没有丁程鑫这个哥哥了,那个温柔的,知心的大哥哥,死在了雨夜,替代他的,是一个失智的傻子。


我想,这样的遗憾,终究会如刀刻斧凿一样深深地刺痛着我们。


我想,刘耀文也是这样的,他丢掉了丁程鑫三次。神因为怜悯给了他三次机会,事不过三,我想,他应该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丁程鑫了。


他一定会,怀着愧疚,过完一生。


这将是我们永远无法抹去的痛。


END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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